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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鹤壁市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专家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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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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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细则》要求,深入开展重点行业绩效等级提升行动,积极创建大气治理标杆企业,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促进全市工业企业治理能力整体升级,进一步加强鹤壁市重点行业绩效分级专家队伍建设,强化绩效分级领域技术支撑,充分发挥专家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作用,切实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决策水平,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拟建立“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开展专家征集,具体工作由鹤壁市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专家库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无不良诚信记录,无违法违纪或犯罪记录,无被取消评审专家资格等情况。

2.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现场核查、评审、咨询等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正高级以上职称可放宽至70周岁)。

3.从事绩效分级及环保相关工作满3年,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等环保相关职业资格者,熟悉国家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专业技能。

4.国家及省级专家库的专家,经生态环境部门与专家双方确认后,直接纳入专家库。

(二)专业条件

除满足以上4条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熟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领域,大气环境、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环境监测监控、生态保护和修复、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验收、环境应急、生态环境法律、生态环境规划等,了解生态环境有关项目管理工作及基本程序,能以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为全市绩效分级工作提出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

二、征集程序

专家征集采取公开征集的方式,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申请入库专家填写《鹤壁市生态环境专家库专家申请表》《鹤壁市生态环境专家库入库承诺函》(见附件1和附件2),于2025年2月15日前,将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和论文等),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一式两份报送鹤壁市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监测科,同时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逾期不再接收。全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系统中已入库的专家,本次直接纳入我市专家库;新增的环境影响评价方面专家需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系统上同时进行申报。

(二)审核。鹤壁市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监测科组织审核报名资料,初步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

(三)公示。拟入库专家名单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入库。公示无异议后,履行必要报批程序,确定入库。

四、专家库管理

(一)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应遵从相关职业道德规范和各项廉政规定,坚持原则、客观公正,认真履行专家职责,对参与决策的项目或政策制定提出专业意见,并对所提意见负责。

(二)市监测和安全中心开展绩效分级、现场帮扶、核查评定等工作,原则上在专家库内随机抽取,征得专家本人同意后确定。

(三)入库专家应当积极参加中心组织开展的相关工作,对无故不参加或多次不参加评审活动、违反评审纪律以及表现不良的专家,将采取调整出库等方式进行处理,因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对专业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符合入库条件的专业人才及时吸收入库;对业务水平低、不遵守职业道德和不能较好履行专家职责的人员,从专家库中删除;对非工作原因拒绝邀请3次以上的专家,从专家库中删除;入库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数据和业绩的个人,一律不得入选专家库。入选专家库在信用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资格,且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库。

1.不负责任,弄虚作假,或者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参与评审工作的;

2.接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影响客观、公正参与评审工作的;

3.与拟评审项目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审查公正、事先知情但未主动提出回避的;

4.泄露在审查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宜公开信息的;

5.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

(五)严格遵守廉政和保密规定。对于有保密要求的工作,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外界泄露工作情况以及相关材料。

(六)在工作中如发现有关人员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有关科室反映情况。

(七)对与自身有利害关系的工作,须主动提出回避。

(八)专家在参加相关工作时,按规定标准获得相应费用。

五、专家抽取要求

1.从专家库内名单中随机抽取专家。

2.每次帮扶或核查工作,专家不得少于3名,同一任职单位的两个及以上专家不得出现在同一个项目中;抽取的专家不得参与存在利益关系的项目。

3.专家抽取工作接受驻局纪检组监管。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田

联系电话:******

联系人:高岩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邮寄地址:鹤壁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1.鹤壁市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2.鹤壁市生态环境专家库入库承诺函

2025年1月20日

附件1

鹤壁市生态环境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姓??名


性??别


照??片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民??族


健康状况


身份证号码


最高学位


最高学位?毕业院校


从事专业


工作单位


职??称


联系地址


手??机


电子邮箱


工作领域及?专业特长


个人简介

(主要工作经历、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情况等)



研究成果(可另附页)

(主要包括研究成果、发表论文、各项荣誉证书等)

工作单位推荐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印章)

年月日

专家

审查意见

专家(签字):

年月日

主管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鹤壁市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

专家入库承诺函

一、本人自愿申请加入鹤壁市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专家库,承诺有时间有精力履行专家职责,愿意参加绩效分级相关工作。

二、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表和相关材料均属实,若出现问题,愿承担一切责任。

三、本人以专家身份参加鹤壁市开展的绩效分级活动,作出以下承诺: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客观、公正和科学、严谨的态度对待被评审项目,不徇私舞弊;

2.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违规记录、复制、存储或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技术秘密及商业秘密;

3.严守廉洁自律,不收受项目有关方给予的任何钱物(包括现金、有价票证、礼品等)和超出工作需要的接待(包括食宿、旅游和其他娱乐活动),不利用评审便利为个人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4.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有效响应评审组织方的邀请,非不可抗力因素,不无故缺席;

5.对所出具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并愿意承担因工作失误而引

发的法律连带责任。

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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