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嘉鱼县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EPC改造项目(一期)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 最高投标限价、备注:3、设计费下浮率:以【计价格(2002)10 号】文的取费标准下浮,下浮率≥5%;”现改为“3、设计费下浮率:以【计价格(2002)10 号】文的取费标准下浮,下浮率≥25%;”此项其他内容不变。
二、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相关费用”、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明确金额为人民币13万元,由中标人支付。
澄清公告仅对以上内容修改,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中涉及的相关内容均以本次公告为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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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