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4年5月27日—2024年5月31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消失模涂料项目 | |||
建设地点: | 鹤壁市浚县白寺镇张七营村 |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浚县白寺镇张七营村北,用地面积6429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6000吨消失模涂料,其中干粉消失模涂料5500吨/年、膏状消失模涂料500吨/年。干粉消失模涂料生产工艺:原料配比→搅拌→检测→包装;膏状消失模涂料生产工艺:原料配比→搅拌→检测→包装。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用于厂区内泼洒抑尘,化粪池定期清掏,无废水外排。 (2)废气 生产车间一在配料、搅拌、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 2166-2021)表1排放限值要求;生产车间二在配料、搅拌、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及化验时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 2166-2021)表1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降噪措施后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4)固废 废气处理系统收集的粉尘、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废包装袋外售处理;废机油采用专门的容器收集好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公众参与情况: | 网站公示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鹤壁市生态环境局浚县分局 | 受理地点: | ******服务中心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 |
联系电话: | ****** | 落款日期: | 2024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