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服务中心兰考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区治理和再利用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2月14日9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兰财采字公开招-2025-1
******服务中心兰考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区治理和再利用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00元
最高限价:******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为了使兰考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陈腐垃圾减量化、资源化,需对兰考县垃圾处理场中的陈腐垃圾进行处理,处理后利用为飞灰填埋场、改新建后的库区库容不低于20万m3,可容纳约25万吨飞灰量,设计填埋规模为25t/d,设计建设及经营期限为27年。
(2)包段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包段。
(3)采购范围:项目公司将承担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包括设计、治理与建设(由项目公司另行招标)、运营和维护。在经营期限内,项目公司将在获得政府许可的情况下,负责运营并获取收益。建设、经营期限拟为27年。经营期满后,服务单位将填埋场设施全部移交给地方政府指定接收单位,同时完成全部设施的产权与所有权变更,全部归政府或其指定单位所有;后续填埋场的运营管理也全部交由政府或其指定单位实施。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
(6)服务期限:本项目建设、经营期为27年,其中:建设期2年,经营期25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若为中小型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的规定,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2023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只须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资质要求:设计单位须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a、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b、市政行业甲级及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c、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8 人员要求: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自2024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3.9 供应商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应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必须为公告发布之后)。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必须为公告发布之后)。
3.1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指定牵头人,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职责分工(按设计、运营和维护划分)且一项分工只能由一方独立承担,承诺联合体各成员就本项目投标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联合体牵头人由服务单位担任。联合体成员单位按照联合体协议的职责分工承担相应工作。
(4)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同时满足并提供申请人资格要求3.1、3.3、3.4、3.5、3.6、3.9、3.10相关资料;联合体牵头人满足3.2相关资料;联合体各方根据职责分工,满足3.7、3.8、3.11条款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
3.方式:需通过ca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报名。
(1)未办理ca的投标人,报名前须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办理ca。“企业注册”参考:******/xwtzgg/10414.jhtml,办理ca参考:******/znbslc/24675.jhtml。
(2)已办理省内兰考以外ca的,可以进行ca互认。省外的咨询相应ca公司。
互认步骤: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用ca进行绑定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统。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2月14日9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2月14日9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供应商(投标人)无需到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开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投标人)须在招标(采购)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化交易要求:(1)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lankao.gov.cn)查看。(2)获取采购文件后,供应商请到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生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交易系统。(3)已办理省内兰考以外ca的,可以进行ca互认。省外的咨询相应ca公司。互认步骤: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用ca进行绑定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服务中心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文明路与振兴路交叉口东100米
联系人:陈红军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85号雅宝东方国际广场2号楼13层
联系人:朱贵乐、黄少侠、张勤、李丽丽、路丹丹
联系方式:******、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贵乐、黄少侠、张勤、李丽丽、路丹丹
联系方式:******、0371-******
******服务中心兰考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区治理和再利用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2月14日9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兰财采字公开招-2025-1
******服务中心兰考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区治理和再利用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00元
最高限价:******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兰财采字公开招-2025-1 | ******服务中心兰考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区治理和再利用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 | ******0.00 | ******0.00 |
(1)采购内容:为了使兰考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陈腐垃圾减量化、资源化,需对兰考县垃圾处理场中的陈腐垃圾进行处理,处理后利用为飞灰填埋场、改新建后的库区库容不低于20万m3,可容纳约25万吨飞灰量,设计填埋规模为25t/d,设计建设及经营期限为27年。
(2)包段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包段。
(3)采购范围:项目公司将承担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包括设计、治理与建设(由项目公司另行招标)、运营和维护。在经营期限内,项目公司将在获得政府许可的情况下,负责运营并获取收益。建设、经营期限拟为27年。经营期满后,服务单位将填埋场设施全部移交给地方政府指定接收单位,同时完成全部设施的产权与所有权变更,全部归政府或其指定单位所有;后续填埋场的运营管理也全部交由政府或其指定单位实施。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
(6)服务期限:本项目建设、经营期为27年,其中:建设期2年,经营期25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若为中小型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的规定,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2023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只须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资质要求:设计单位须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a、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b、市政行业甲级及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c、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8 人员要求: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自2024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3.9 供应商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应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必须为公告发布之后)。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必须为公告发布之后)。
3.1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指定牵头人,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职责分工(按设计、运营和维护划分)且一项分工只能由一方独立承担,承诺联合体各成员就本项目投标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联合体牵头人由服务单位担任。联合体成员单位按照联合体协议的职责分工承担相应工作。
(4)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同时满足并提供申请人资格要求3.1、3.3、3.4、3.5、3.6、3.9、3.10相关资料;联合体牵头人满足3.2相关资料;联合体各方根据职责分工,满足3.7、3.8、3.11条款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
3.方式:需通过ca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报名。
(1)未办理ca的投标人,报名前须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办理ca。“企业注册”参考:******/xwtzgg/10414.jhtml,办理ca参考:******/znbslc/24675.jhtml。
(2)已办理省内兰考以外ca的,可以进行ca互认。省外的咨询相应ca公司。
互认步骤: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用ca进行绑定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统。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2月14日9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2月14日9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供应商(投标人)无需到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开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投标人)须在招标(采购)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化交易要求:(1)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lankao.gov.cn)查看。(2)获取采购文件后,供应商请到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生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交易系统。(3)已办理省内兰考以外ca的,可以进行ca互认。省外的咨询相应ca公司。互认步骤: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用ca进行绑定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服务中心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文明路与振兴路交叉口东100米
联系人:陈红军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85号雅宝东方国际广场2号楼13层
联系人:朱贵乐、黄少侠、张勤、李丽丽、路丹丹
联系方式:******、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贵乐、黄少侠、张勤、李丽丽、路丹丹
联系方式:******、0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