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选聘股份制改造及新三板挂牌中介机构(券商)项目
2.招标内容及范围
中标供应商负责招标人的股份制改造和新三板挂牌中与主办券商服务相关的整体工作,并成功推荐其股票在新三板挂牌交易。主要包括内容有:挂牌公司规范、申请材料制作与内核挂牌申请等券商须提供的所有服务工作。同时按新三板挂牌相关规定及要求,协助和配合其他中介机构共同完成招标人新三板挂牌工作。
3.报价规定
本次招标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
4.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招标人完成新三板挂牌。
5.评标办法
5.1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比法进行评审,具体的评审细则见招标文件;
5.2本次招标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在招标人网站公示3天,并经招标人内部程序决议,无异议后转为中标人,中标人需在5天内签订服务合同。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券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需持有总部单位出具的授权书(加盖总公司公章),且相应民事责任由上级法人单位承担。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保(至少包含养老保险)证明。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4)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相应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相应声明函。
(6)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址:******/)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其资格审查不合格。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无须提供查询结果。
(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资格要求
①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保荐机构资格及股票主承销商资格,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a股ipo上市成功或新三板挂牌成功的工作经验,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作为保荐机构在a股市场首次公开发行的核准批复的时间为准)不少于3个a股ipo上市成功服务经验;或不少于5个新三板挂牌服务成功经验,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④供应商及其项目服务团队成员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不存在因保荐承销业务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重大处罚而影响正常执业的情形。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提供虚假承诺,按无效标处置。
7.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采用邀请方式招标,接受邀请的供应商,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参与方式
8.******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以当天实际通知为准),逾期恕不受理。
8.2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1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公开开标。
8.3参与方式:
******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以当天实际通知为准)。
9.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方式:肖工:******(招标)吴主任:******(技术方案)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5日
选聘股份制改造及新三板挂牌中介机构(券商)项目
2.招标内容及范围
中标供应商负责招标人的股份制改造和新三板挂牌中与主办券商服务相关的整体工作,并成功推荐其股票在新三板挂牌交易。主要包括内容有:挂牌公司规范、申请材料制作与内核挂牌申请等券商须提供的所有服务工作。同时按新三板挂牌相关规定及要求,协助和配合其他中介机构共同完成招标人新三板挂牌工作。
3.报价规定
本次招标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
4.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招标人完成新三板挂牌。
5.评标办法
5.1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比法进行评审,具体的评审细则见招标文件;
5.2本次招标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在招标人网站公示3天,并经招标人内部程序决议,无异议后转为中标人,中标人需在5天内签订服务合同。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券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需持有总部单位出具的授权书(加盖总公司公章),且相应民事责任由上级法人单位承担。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保(至少包含养老保险)证明。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4)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相应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相应声明函。
(6)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址:******/)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其资格审查不合格。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无须提供查询结果。
(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资格要求
①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保荐机构资格及股票主承销商资格,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a股ipo上市成功或新三板挂牌成功的工作经验,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作为保荐机构在a股市场首次公开发行的核准批复的时间为准)不少于3个a股ipo上市成功服务经验;或不少于5个新三板挂牌服务成功经验,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④供应商及其项目服务团队成员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不存在因保荐承销业务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重大处罚而影响正常执业的情形。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提供虚假承诺,按无效标处置。
7.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采用邀请方式招标,接受邀请的供应商,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参与方式
8.******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以当天实际通知为准),逾期恕不受理。
8.2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1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公开开标。
8.3参与方式:
******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以当天实际通知为准)。
9.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方式:肖工:******(招标)吴主任:******(技术方案)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