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公示期为2025年2月13日-2025年2月19日。
电话:0379-****** 传真:0379-******通讯地址: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汝阳分局(471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集团汝阳天泽金鼎煤业首采区水文地质勘查治理项目 | 汝阳 县城关镇 寺湾村刘家沟组 | ******集团汝阳天泽金鼎煤业有限公司 | 洛阳蓝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汝阳县城关镇寺湾村刘家沟组,占地面积33888.96平方米, 建设探查治理工程布置2个钻场,共设计4个主孔,48 个水平支孔,钻探总工程量79747m,其中直井段进尺约为803m,造斜段进尺约为 1745m,水平分支段进尺 27380m,次级水平分支段进尺 约 49010m,预计注浆(物料)量 229202t(其中水泥 57302t,粘土 171900t)。 项目配套建设注浆站、泥浆池、输水和输浆管线等辅助工程,为安全辅助地质勘查和矿区修复治理工程。总投资23538.8万元,环保投资317万元。 |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井场铺设钢板减少雨水冲刷;场地周围修临时排水沟,表土堆场进行覆盖,四周设置临时围挡和截排水沟,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禁止砍伐野外植被;严格划定施工作业范围、不得超越范围;临时占地土地复垦,对临时占地上的设施进行拆除并搬迁,对泥浆干化池等池体进行拆除,现场无废弃构造设施遗留,平整钻场,施工结束后根据复垦方案 落实复垦措施。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注浆站粉尘、 施工期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机械尾气等。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应严格落实扬尘治理,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车辆冲洗、湿法作业、密闭运输、地面硬化、物料覆盖等措施。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渣土,采用封闭方式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等措施;无组织废气:粘土存放区四周建设围挡和防风抑尘网,并安装雾化喷淋装置;密闭传送带;建设车辆自动冲洗装置等;粘土进入粗浆池/搅拌池时采用水冲方式;水泥投料过程采用滤袋连接并进行密闭,搅拌过程密闭。以上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以及《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 2020)中表2中的限值要求;水泥筒仓粉尘经自带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 2020)中表1中的限值要求;粘土粉尘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洒水抑尘水和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附近农田施肥,严禁外排;车辆冲洗废水配套建设循环沉淀池,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钻井用水,严禁外排。 (四)地下水及土壤环境。钻井井口区域、沉淀池、泥浆干化池及泥浆循环系统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除钻井井口区域以外的井场平台、材料堆放区、生产车间、仓库等进行一般防渗;其他区域做简单防渗。 (五)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内应严格按照危险固废、一般固废贮存技术规范设置暂存场所,各类固废分类堆存,及时处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为施工期间产生的粘土废渣、钻井废液、钻井岩屑、泥浆材料脱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土方和生活垃圾等。制浆过程产生的粘土废渣,经收集后定期外售;钻井废液暂存于泥浆干化池中,待钻井结束后投加泥浆固化剂固化后作为周边路基维护的建材使用;钻井岩屑泥浆干化后作为周边路基维护的建材使用;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开挖的土方后期做回覆处理。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六)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源各种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 011)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