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建设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建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报告内容公示: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迁改扩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有限公司(迁改扩建)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翟屋杨梅路9号101室(北纬23°05′30.800″,东经113°47′22.300″),主要从事改性TPU塑胶粒、鞋垫的加工生产。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的占地面积为3000m2;建筑面积为3000m2。
******有限公司(迁改扩建)环******有限公司(迁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为:东环建〔2023〕6408号。
******有限公司(迁改扩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有效期为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