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公安局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维护保养服务与改扩建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请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8060),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QXCG-2024-0600-01 | ******公安局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维护保养服务与改扩建项目 | ****** | ****** |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信誉要求: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对此做出承诺);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以上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做入投标文件。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全部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网上加密上传、远程开标、评标等相关事宜。
(2)潜在投标人首次网上报名前需办理CA数字证书(支持北京 CA、华测CA、深圳 CA 三家数字证书互认,因技术原因暂不支持信安 CA 数字证书),已在河南省内办理过北京CA、华测 CA、深圳CA的数字证书仍可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具体操作程序请关注“关于启用河南省市场主体库CA互认助手和河南省市场主体共享系统的通知”和“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8060)网站-服务指南的相关说明。
(3)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下载“制作软件”,制作所投标段电子投标文件。
(4)请投标人根据自身互联网网速和稳定性、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等多种因素,尽量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确保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
(5)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远程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服务指南”专区的相关说明。
2.投标供应商有合同融资意向的,请登录鹤壁市政府采购网进行融资意向登记,或者在“通知公告”栏目中查询线下合同融资渠道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