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省道453线马尔康市日部至壤塘县上壤塘段新改建工程尕多乡物料配套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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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名称:省道453线马尔康市日部至壤塘县上壤塘段新改建工程尕多乡物料配套厂
3、建设地点: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尕多乡4、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
5、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2日-2025年1月9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电话:大林******160